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动态 > 石家庄新出台《规定》 举报破坏园林者有奖励
市场动态

石家庄新出台《规定》 举报破坏园林者有奖励

来源: 燕赵都市报 作者:任学光 日期: 2006-9-8 9:24:28
    中国园林网9月8日消息:近年来,省会有不少公园、绿地开始免费向市民开放,但是随之带来的却是大批的园林设施遭到破坏。为了保护这些园林设施,日前,石家庄市政府研究通过了《石家庄市城市园林设施保护管理暂行规定》。今后,市政府将对举报破坏园林设施的市民进行奖励。

    裕华路改造之后,新建的18块街边绿地成为了“迎宾大道”一道靓丽的风景,也成了市民休息、遛弯儿的好去处,但是接连不断地破坏园林设施事件的发生着实让人寒心。近日,记者沿着裕华路发现多块新建绿地上的公共设施有被破坏的现象,在裕华东路的一块绿地上,记者看到,有几个地灯只剩下灯架子,负责维护这块绿地的王大爷告诉记者,绿地内的园林设施几乎成了一些人的“撒气筒”,而他们只能对这些人进行劝阻。

    按照市政府新出台的《规定》,凡是城市绿地内配套的各种设施都在保护范围之内,其中包括围墙、桥梁、果皮箱、护栏、灯具、警示牌、电力设施等。《规定》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园林设施上刻、涂、划、张贴;不得损毁园林设施;不得迁移、拆除园林设施。对于破坏园林设施的行为,公安机关立案后,园林部门将向破坏人提出经济赔偿。因交通、生产等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城市园林设施损坏的,事故处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园林管理单位对损坏的设施进行恢复。

    同时,城市园林主管部门将对园林设施保护管理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举报破坏城市园林设施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后给予适当奖励。

编辑:木麻黄

图片资讯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建站 | RSS | 产品库 | 搜索云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yuanlin.com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电话:0571-81999581
战略合作: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浙江省花卉协会 浙江省林检站 浙江省林科院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00396
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3301002010650